5日,市编办为市环保局办理了全市首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标志着我市行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赋码办证工作是将行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团现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统一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成为其新“身份证”,一经赋予、终身不变。在2017年底前的过渡期内,组织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将停止使用。
近日,市编办下发了相关通知和服务指南,并简化了工作流程。即日起,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刊载信息无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即可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有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需要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即可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