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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5              

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精神,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鄂编办发 〔2016〕6号)要求,现将我市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机关、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由天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具体工作。

    二、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无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有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需要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机构名称、性质变更的提供机构名称及机构性质的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机构地址变更的提供机构地址确认证明(详见服务指南中机构地址确认证明式样)负责人变更的提供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按照国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在2017年底前的过渡期内,组织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停止使用。请各单位按照自身实际,在 2017年底前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天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中)31号市政府大楼210室

    联系电话:0728-5223730

    附件:《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服务指南

 

                    天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53    


联系地址:湖北省湖北省天门市  邮政编码:431700
电话:0728-5223730 传真:0728-5223730 电子邮件:tmbzbgs@163.com 投稿邮箱:tmbz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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